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2009〕1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着眼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的目标,以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公平性、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坚持按照政府主导推进、政策基本统一、基金分级管理、市级风险调剂、分类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
到2011年,全市要统一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建立市级风险调剂基金,增强医疗保障能力;整合医保信息资源,建立统一高效、互通互联的市级医保网络信息平台,切实缓解广大参保人员“看病难”问题。
二、市级统筹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调整现行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统一归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构建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困难救助在内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形成政策相互衔接、关系转移顺畅、费用结算便捷的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二)统一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
市级统筹的范围和对象为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先统一职工医保主要政策,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及待遇水平暂按现行政策执行,待条件成熟后再研究。
1.统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在职人员以用人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以体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水平。
2.统一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统一按20年计算。
3.统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账基数。在职人员以个人缴费基数作为个人账户的划账基数;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个人账户的划账基数,其中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作为个人账户的划账基数。
4.确定职工医保缴费费率范围。各统筹地区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障待遇水平及医疗消费水平,在规定的费率范围内合理确定缴费费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应逐步缩小各统筹地区的缴费费率差距。
5.逐步统一职工医保待遇水平。到2010年,统一各统筹地区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待遇水平,全面实施门诊统筹。今后根据各统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筹资水平,逐步统一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三)建立市级风险调剂基金。
在对基金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市级风险调剂基金(以下简称调剂金)。
1.调剂金的建立。调剂金来源于各统筹地区的统筹基金,以各统筹地区上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额为筹资基数,筹资比例暂定为1%,资金规模原则上控制在相当于全市1个月的支付水平。调剂金可分步到位,逐步达到确定规模。今后根据调剂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筹资比例。
2.调剂金的使用。调剂金在各统筹地区统筹基金不足支付、出现缺口时调剂使用,并应坚持风险共济与地方责任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基金缺口由当地历年基金结余、地方财政补助和调剂金解决,调剂金调剂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地财政对统筹基金缺口专项补助的金额。使用调剂金的地区应切实改进管理,适时调整政策,尽快实现基金平衡。
3.调剂金的监督与管理。成立由各统筹地区有关部门组成的调剂金管理组织,负责调剂金收支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杭州市医保经办机构负责调剂金的管理工作,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公布调剂金收支情况。调剂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四)整合医保信息资源。
整合各统筹地区现有的医保信息资源,依托“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和“金保工程”的实施,规范程序开发、数据接口、基础数据及功能模块等内容,做到系统互通、资源共享,逐步实现杭州市范围内经办机构与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以及全市范围内医疗保险“一卡通”,切实缓解异地就医结算不便的突出矛盾,有效提升就医结算管理与服务能力。
(五)规范经办管理流程。
按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规范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基金支付范围,逐步统一医疗费用结算方式。明确各级经办机构责任,建立监管协调机制,规范转院转诊制度。统一“两定”单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考核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两定”单位互认机制,实现标准化管理。
三、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
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来抓,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积极推进。
(二)加强领导。
成立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市级统筹工作的指导,妥善处理市级统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做好市级统筹政策与现行制度的平稳衔接,统筹全市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效率。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调剂金的监管,完善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明确各级财政投入的相关责任。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促进医疗机构提供质优、价廉、规范的服务。
四、其他
(一)各区、县(市)目前执行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可在2年过渡期内逐步予以调整完善,但从 2012年1月1日起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政府将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每年对各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政策执行情况、市级统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本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解释。相关配套政策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部关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劳动部
劳动部关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劳动部
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工作已在全国2200多个市县普遍开展,继北京、天津、上海和福建省实行了全市和省级统筹之后,江西省今年又实行了省级统筹。目前,各地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每年征缴和支付的退休费用,已达100多亿元。统筹工作的开展对于保障退休职工生活,
均衡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去年以来,因有些企业出现生产滑坡和停工待工问题,给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增加了统筹工作的难度;另外个别地区擅自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也使基金受损,严重危害了退休职工的利益。
因此,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工作,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统筹工作,保障退休职工生活,维护社会安定,搞好当前的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至关重要。
为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工作,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劳动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始终把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要争取银行等部门的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退休费用统筹管理委员会和政府请示汇报;同时要注意加强社会
保险机构的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基金管理制度,保证基金安全、正常、合理的运转和统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对参加统筹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了解,核实企业工资总额和退休费用,防止漏缴及冒领。对欠缴基金的企业要分别情况,区别对待。对确有困难的,可视情况,采取部分缓缴或全部缓缴的办法,待企业经济情况好转时,再予补缴;对个别故意拖欠、拒缴的企业,应采取必
要的行政措施,促其按期按数缴纳。
三、养老保险基金是退休职工的“保命钱”,必须存入社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必须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它用。各地社会保险机构对基金存储情况要定期清理检查,对发现滥用基金的,要立即采取措施,限期追回;对造成经济
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查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为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养老保险基金要注意保值增殖。应商同银行,对存入专户的基金争取最佳档次的利率,并将所得利息全部转入养老保险基金。对于擅自挪用基金利息的,要视同挪用基金处理。各地社会保险机构未经省一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将养老保险基金直接用
于投资或贷款。
五、各地社会保险机构征缴的养老保险基金以及从中提取的管理费,是用于支付退休费用的专项基金和维持统筹工作正常运转的必要经费开支。养老保险基金和管理费不征任何税费。管理费提取比例因各地企业数、职工人数的情况不同,目前还难以统一规定,建议由各地政府按照当地
的实际需要审核确定。
六、管理费的使用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管理经费开支范围,严格各项开支的审批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借用管理费。管理费的开支范围,包括人员经费和各项必需的公务费、业务费,以及初建机构所需的开办费。
其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各地劳动部门应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组织力量对本地区的养老保险基金,其它专项基金,及管理费的征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其中重大问题要及时报送我部保险福利司。
1990年10月18日
关于印发《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安监管技装字〔2003〕115号
关于印发《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行为,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了《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八月八日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定,规定了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
2.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提高陆上油气开采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陆上油气开采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陆上油气开采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地开展安全评价。
3.定义
3.1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是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各工艺单元的总称,包括勘探、钻井、井下作业和采油、采气及油气集输等。
3.2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是根据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方案”的内容,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给予指导。
3.3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验收评价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验收评价是在油气开采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安全生产设施验收前,通过对陆上油气开采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装置的安全状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查找该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4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在陆上油气开采生产运行过程中,通过对其设施、设备、装置的安全状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运行管理和出现非常事件应采取的措施给予指导。
4.安全评价内容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内容一般包括:进行油气开采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评价;核实检查油气开采安全设备、设施的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油气开采安全管理体系能否确保油气开采安全生产作出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安全评价程序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等。
5.1前期准备
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与评价对象相关的油气开采数据资料。
收集现场资料,进行现场调查。
陆上油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需要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参考目录见附录A。
陆上油气开采业安全验收评价和陆上油气开采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需要被评价单位提供的资料参考目录见附录B。
5.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根据油气开采工艺过程及当地自然环境特点和周边环境特点,识别和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
5.3划分评价单元
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的需要,将评价对象按油气生产工艺功能、生产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及事故范围划分评价单元,使评价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5.4定性、定量评价
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对可能导致油气开采重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确定引起重大油气开采事故发生的致因因素、影响因素和事故严重程度,为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5.5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1) 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2) 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5.6安全评价结论
在对评价结果分析归纳和综合的基础上,做出安全评价结论。
1) 归纳、综合各部分评价结果
2) 油气开采安全总体评价结论
5.7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报告是油气开采安全评价过程与结果的总结,应将评价对象概况、安全评价过程、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获得的安全评价结果及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等写入安全评价报告。
5.7安全评价报告评审
被评价单位按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送专家评审组进行技术评审,并由专家评审组提出书面评审意见。评价机构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安全评价报告。
6.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6.1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
1) 评价对象基本情况
2) 安全评价依据
3) 油气开发工艺过程及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4) 评价单元的划分与评价方法的选择
5) 定性定量评价
6)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7) 评价结论
6.2安全评价报告的要求
安全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完整,结论准确,提出的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7.安全评价报告格式
安全评价报告一般包括:
1) 封面(格式参见附录C)
2) 评价机构安全评价资格证书副本影印件
3) 著录项(格式参见附录D)
4) 目录
5) 编制说明
6) 前言
7) 正文
8) 附件
9) 附录
8.安全评价报告载体
安全评价报告一般采用纸质载体。为适应信息处理需要,安全评价报告可辅助采用电子载体形式。
附录A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
需要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参考目录
A.1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方案
1) 企业基本情况;
2) 设计依据;
3) 自然条件、建筑及场地布置;
4) 工程生产设施、辅助设施及工艺流程概述;
5) 生产过程危害因素分析;
6) 采用的主要安全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和评价;
7) 工程的总投资及劳动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8)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A.2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方案中未包括的上述内容
地面工程建设方案中缺少或不详的上述内容
A.3安全评价所需的其它资料和数据
其它相关资料和数据
附录B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验收评价
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需要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参考目录
B.1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人员配置、所在地区及交通运输情况等。
2)被评价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合法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证明、生产营业执照、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等。
B.2工程建设详细资料
B.2.1项目设计资料(包括项目初次建设资料及历次改扩建、设备更新资料)
1)建设项目设计依据
① 项目设计依据的批准文件
② 项目设计依据的各标准规范
③ 项目设计依据的其它有关油气开采过程安全的基础资料
2)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及其资质证书
3)建设项目详细设计文件
4)计配站、原油集输管网、注水管网、天然气管网、供电系统、油田区域阀组(池)设计文件
5)联合站生产系统(包括原油稳定、轻烃回收、污水处理、注水系统等)和辅助系统设计文件
6)项目设计图纸
① 井位分布图
② 计配站、联合站、注水站、压气站等分布图
③ 原油集输管网、注水管网、天然气管网、供电系统、油田区域阀组(池)分布图
④ 单井供电线路图
⑤ 计配站、联合站、注水站、压气站等平面布置图
⑥ 各计配站油水井分布图
⑦ 原油稳定、轻烃回收、污水处理、注水系统等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置图
⑧ 单井、计配站、联合站、注水站、压气站等安全监测控制及报警系统布置图
⑨ 计配站、联合站、注水站、压气站等配电系统图
⑩ 辅助系统流程图
B.2.2主要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说明
1)项目实际生产能力、运输储存方式及生产工艺等说明
2)项目初建和历次改造前后生产及安全情况说明
3)主要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生产及安全情况说明
4)项目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种类、组分、数量及其最终去向
5)生产过程危险因素分析(主要生产环节或者生产工艺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6)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最新的操作手册及工艺流程
7) 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的主要设备清单及设备操作规程
B.2.3项目所在地区自然条件及社会环境
1)气象条件、水文、地质资料
2)周边情况及其危险因素
3)其它特殊危险因素说明
B.3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
1)安全技术资料
① 装置、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的防护及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② 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③ 自动控制及安全报警系统资料
④ 安全监测设备资料
⑤ 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管理情况
① 安全管理、灾害监测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② 工业卫生、救援和医疗急救组织及人员配置
③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④ 特殊工种及其设计定员
⑤ 安全生产责任制
⑥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⑦ 安全操作规程
⑧ 内部安全检查表及历年安全检查纪录
⑨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⑩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情况
其它安全管理措施
B.4消防现状资料
1)消防组织、机构及装备
2)消防系统流程、消防设施布置
3)消防器材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
B.5安全专项投资及其使用情况
B.6安全检验、检测和测定的数据资料
1)加热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
2)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3)特殊工种培训、考核记录及其上岗证
4)各类事故情况记录
5)职工健康监护数据
6)其它安全检验、检测和测定的数据资料
B.7安全评价所需的其它资料和数据
1)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2)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经验
3)所需的其它资料和数据
附录C
安全评价报告封面格式
C.1封面布局
封面第一、二行文字内容是建设单位(或油气开采企业)名称;
封面第三行文字内容是项目名称;
封面第四行文字内容是报告名称,为“安全评价报告”;
封面最下两行分别是评价机构名称和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编号。
C.2封面样张
封面样张见图C.1
被评价单位(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名称
项目名称
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名称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图C.1 安全评价报告封面样张
附录D
著录项格式
D.1布局
“评价机构法人代表,课题组主要人员和审核人”等著录项一般分两张布置,第一张署明评价机构的法人代表(以评价机构营业执照为准)、审核定稿人(应为评价机构技术负责人)、评价组长(应为评价负责人)等主要责任者姓名,下方为报告编制完成的日期及评价机构(以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为准)公章用章区;第二张则为评价人员(以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为准并署明注册号)、各类技术专家(应为评价机构专家库内人员)以及其它有关人员名单,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均要手写签名。
D.2 样张
著录项样张见图D.1和图D.2
被评价单位(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名称
项目名称
安全评价报告
法人代表:以评价机构营业执照为准
审核定稿:评价机构技术负责人
课题组长:评价课题负责人
评价报告完成日期
(评价机构公章)
图D.1 著录项首页样张
评 价 人 员
评价组长: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 签名
评价组成员: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 签名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 签名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 签名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 签名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 签名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 签名
报告编制人: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 签名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 签名
报告审核人: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 签名
技 术 专 家
(列出各类技术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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